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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学校设立标准问题”研讨会暨首届农民工子女教育论坛在京召开
2007-09-11

2007年9月7日至8日,由福特基金会与南都公益基金会共同资助的“农民工子女学校 设立标准问题”研讨会暨首届农民工子女教育论坛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围绕“农民工子女学校 设立标准问题”这一议题,开展有关农民工子女学校设立的条件、标准、管理、规范、品质提升、未来发展等方面的研讨。有关专家还同时对《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条例进行了分析,提出修订建议。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出席研讨会并讲话。新公民学校发展中心理事长程玉作大会专题报告,介绍新公民学校定位及其办学标准。

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需求,但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设立标准要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这样就使得,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女学校很难达到办学标准,尤其是在学校的硬件建设上,导致很多农民工子女学校不能取得合法办学资格,而这些学校又担负着很重要的教育职能。现实与法律的冲突使得政府管理部门、办学者、家长包括学生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工子女学校如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政府管理部门如何设立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和管理规范成为解决矛盾的关键。

在会上,新公民学校的出现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政府官员、npo以及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者的广泛关注。与会者认为,新公民学校作为非营利性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采取低收费、中硬件与高质量的办学模式,实行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社会、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学校的建设,确实可以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此举如能顺利实施,将可以成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切实可行之举。

这是论坛现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