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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新公民园丁奖评选标准 |
| 双击自动滚屏 | 时间:2008-8-13 9:51:48 |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既教书又育人。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工作以来,无任何家长、学生和其他人投诉。 2、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农民工子女教育,关心学生,爱护学生。能主动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学生信任,家长放心。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团结同志乐于助人。 3、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并在本校连续任教两年以上的在职一线教师。 4、年度教学常规检查和基本功训练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5、所任学科在期中期末考试中,优秀率及格率名列前茅。 6、积极参加新课程及各级各类学习、培训、进修,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7、能有效利用和整合各种教育教学资源,能积极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育教学。教学效果好,社会反响好。 8、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有教育教研成果,撰写和发表过有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教研文章或心得。 9、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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