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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招标与评审 |
| 双击自动滚屏 | 时间:2007-7-18 16:19:20 |
第五条 南都基金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新公民计划”项目招标信息,欢迎相关机构提出资助申请。南都基金会将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六条 申请与评审时间安排
南都基金会全年接受项目申请。每年召开4次项目评审会议,申请者须于评审会议前一个月提交申请文件。
第七条 项目周期
资助项目实施周期通常在一个年度以内。对于一些优秀项目,实施完成后,可继续申请,南都基金会将优先考虑,继续资助。
第八条 申请资格
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民间组织或公益性机构,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请者应为正式注册的民间组织和其他机构,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学生社团、社区公益组织等,可以项目主导机构的身份,寻求合作机构,与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机构联合申请。资助款须经由正式注册的机构接受、转拨。
第九条 招标原则。
在招标过程中,南都基金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确保资助项目效益最大化,强调:
(一)重视招标过程的透明性
(二)优先考虑推动志愿者参与服务的项目
(三)重视申请机构的能力建设
(四)提倡农民工子女对项目的参与
(五)考虑经济性和效率性的平衡
(六)尽可能地为所有有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提供竞争的机会
第十条 发标、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发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项目招标信息。
(二)提出申请意向:有意申请的机构向南都基金会提供机构介绍、项目概要。
(三)预审:南都基金会对有意向机构及其提交的项目概要进行预先评估,决定其能否进行下一步申请。
(四)申请:通过预审的机构向南都基金会提交申报文件。
(五)评审:
1,初评:南都基金会秘书处项目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初评筛选,确定入围项目(数目为最终批准项目的140%)。根据需要,对部分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向项目评审委员会提交考察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2,中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进行评审,决定候选项目(数目为最终批准项目的120%),递交南都基金会理事会评定;
3,终评:南都基金会理事会对候选项目进行评定,最终确定资助项目。
(五)资助额在5万元以下的小额资助项目,由南都基金会秘书处审批,报理事会备案,审批时间不限。
第十一条 申报条件
(一)符合南都基金会“新公民计划”宗旨;
(二)有详细科学的项目建议书;
(三)有健全的项目实施机构和良好的管理机制;
(四)设立项目专账,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申报流程
(一)提出申请意向(见附件),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项目主导机构与合作机构介绍。包括机构的法律地位、治理结构、人员的数量、财务状况、能力建设、农民工子女服务经历等;正式注册机构应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摘要:包括项目的重要性、目标、主要内容、进程、预计成效等。
3,经费预算:包括费用明细,项目申请资金和其他经费来源等。
4,资助项目评估表。
(二)申报文件及内容:《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括以下六个部分:
1、概要:概述项目理由和项目建议书的内容。简要说明申请机构认为存在的问题与需求、解决方式、组织机构及专长。
2、对问题与需求的说明:项目的重要性,为什么做这个项目是必要的。
3、项目介绍:关于项目怎样实施和评估的具体细节。应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目标:目标必须明确、具体、可衡量,在特定时间内可以实现。
(2)方法:为了实现目标,将要开展哪些具体活动,如何、何时实施。
(3)人员配备与管理:项目执行人员的人数、素质和具体任务;对于项目的管理计划。
(4)评估:说明准备怎样收集评估信息和进行数据分析,以不断改进项目实施的效果。
(5)可持续性:以非常具体的方式表明寻求资助的项目以及申请机构本身具有长期的财政可持续性。
4、经费预算:对项目经费进行说明和注释。
5、机构介绍:申请机构历史与治理结构;主要活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
6、结论:概述项目建议书的要点,简要重申机构想要做什么,项目的重要性等。
7、有关附件: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机构过往开展过的类似项目及其效果的介绍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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