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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孵化器项目初步实践和工作展望 2008年2月29日 |
| 双击自动滚屏 | 时间:2008-3-6 14:56:06 |
2007年,NPI在南都公益基金会等机构的支持下,在上海进行了中国第一个针对NPO的公益孵化器模式的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也由此开始了为中国民间初创期公益组织提供关键性支持的探索之旅。
1、 不断完善对被孵化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规范,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力争尽快推出《公益孵化器实施标准》。
2007年,NPI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文件,包括:《公益孵化器项目审批流程》、《公益孵化器项目申请书》、《小额资助申请表》、《小额资助协议书》、《公益孵化器入驻协议》、《公益孵化器管理规范》、《小额资助发放表》等。其中《公益孵化器管理规范》从办公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入壳后提交文件、能力建设服务、小额资助管理、财务管理、协助注册服务、出壳管理、印章和NPI标识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16个方面对入驻机构制定了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和修改。
2008年,我们希望在此基础上推出国内首部《公益孵化器实施标准》,以此作为公益孵化器模式在全国推广的工作手册,从而进一步改善民间草根组织的生存环境,并积极促进政府对NPO的政策改善。
2、 首批入驻机构的工作进展和对上海本地孵化器服务对象的再思考
2007年,经过评估、筛选,报请理事会审批,有五家民间公益组织成为第一批孵化对象。分别是:渐冻人俱乐部、企业公民在行动、多背一公斤、新途健康促进社、妙心家政(欣耕坊),涵盖了志愿者服务、企业社会责任、公平贸易、残障人士服务、社区健康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
自2007年4月,被孵化机构相继入驻,8月份正式签署入驻协议,各机构的工作目前都取得了进展,附件1就被孵化机构的情况分别做了介绍。
在上海实施公益孵化器项目的过程中我们逐渐感到在目前条件下,只有立足上海本地社会需求同时符合政府公共服务发展政策的NPO才能够真正生存发展起来。
上海城市的特点为社区服务的NPO提供了发育、发展的土壤。上海作为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中国特大城市,社会问题带有经济发达地区的显著特点,综合考虑后,我们认为城市社区服务型的NPO更容易找到自己的土壤,而绝大多数的公益项目也都可以依托社区来开展。同时,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出台《社区服务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后,上海市各级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政策和意见。提出在社区服务领域实行政社合作的机制,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形式鼓励更多的有能力的民间公益组织参与到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中。这些政策的公布实施,为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较为有利的社会环境。因此,NPI在上海将把社区服务型的NPO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入驻孵化器机构的筛选过程中有所倾斜。
2008年1月,NPI从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以评委会总分第一名的成绩竞标国内最大的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上海三林世博家园市民中心”托管项目成功,从此在探索公共服务设施民办公助、培育社区服务机构和项目等方面走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相信将为进驻公益孵化器的社区服务类NPO提供更多的实践和发展机遇。
3、 以公益孵化器为基础探索针对初创期草根组织的能力建设新模式
NPI根据各入驻机构的自身特点,通过与各机构负责人的沟通,对入驻机构的能力建设需求进行了评估,从而确定了各机构的《能力建设服务规划时间表》,自2007年9月份开始,从战略规划、组织架构、项目管理等方面入手对入驻机构进行能力建设服务。在为入驻机构提供能力建设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处于初创期的公益组织对于能力建设的需求是方方面面的,而目前国内现有的能力建设的课件和支持方式在帮助初创期民间组织的发展方面都不是太适用。因此,我们在2008年度的工作内容中有一项十分重要,即开发整套针对本土初创期NGO的能力建设课件,以此来提升对入驻机构提供能力建设服务方面的能力。
经过对初创期草根NGO的摸底调研和外部评估,我们发现处于初创期的草根NGO较成熟的NGO/NPO组织对于能力建设的需求更为迫切,而且需求呈现多元化,几乎涵盖了组织发展的各个方面。具体需求对比见下表:
为了更好的为入驻的公益组织服务,确保被孵化机构在孵化期内实现能力建设质的提升,NPI将在2008年设计和开发一套完整的、适合中国本土的、可复制推广的、专门针对初创期的草根NGO能力建设系列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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